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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宣传进机关】河东区检察院经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 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21-01-22|来源: 河东区... |浏览次数:1492|专栏: 河东动态 分享到:

近日,经中央文明委复查确认,继续保留河东区检察“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011年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以来,河东区检察院先后经2015年和2017年两次复审合格确认继续保留该荣誉称号,充分展示出扎实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和持久力,体现了新时代河东检察人员坚实丰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素养。特别是近年来,河东区检察院秉持“文化育检、文明建院”工作宗旨,坚持思想教育和价值引领,围绕《天津市民文明公约》《天津市民行为守则》《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开展“浸润式”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理念,积极做好诚信教育宣传,着力打造“焦裕禄勤政为民工作室”“东检书社”“半边天家园”“检察文化展示墙”等一系列特色文化品牌项目,持续加强有形文化阵地和宣传载体平台的政治引领和正向引导作用,构建“一院多品”发展模式;整合“女检察官爱心妈妈”、青年志愿者及“未来树”法治服务团等多个志愿服务团队,形成多点交互式志愿服务模式;积极挖掘选树先进典型,涌现出多名全国全市业务标兵、办案能手、专家劳模,充分发挥榜样带动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有榜样、行有方向的良好氛围。

今后,河东区检察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院范围内积极营造团结进取、昂扬向上、担当作为的浓厚学习工作氛围,以理想之光、信仰之力、道德之美、使命之责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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