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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在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多证合一”整合范围

发布时间:2020-12-24|来源: 信用中国 |浏览次数:1431|专栏: 市级动态 分享到: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本着“成熟一个,合并一个”的原则,日前,市市场监管委印发《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多证合一”合并事项的通知》,即日起在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多证合一”整合范围,自贸区范围内企业申请《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食品经营备案》的,纳入“多证合一”范围,企业不再需要单独办理备案。

  据了解,自2017年起,我市不断扩大“多证合一”改革范围,从最初的“十五证合一”到2019年的“三十证合一”,受益企业范围不断扩大,企业开办更加便捷。此次自贸区“多证合一”改革在原有全市“三十证合一”的基础上,新增合并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食品经营备案》2项涉企证照,实现“三十二证合一”。

  合并后,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要求,自贸区内经营范围涉及“报关单位”或“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不用再到海关和食品监管部门单独办理上述备案登记,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时系统自动将采集登记信息和备案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企业办事更加简单、便利,企业开办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细化监管措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有效监管保证便捷准入,推动改革顺利进行,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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