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津东卫综便函﹝2020﹞8号
关于转发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相关文件的通知
区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
按照天津市卫健委下发的《市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津卫法规便函〔2020〕364号)文件要求,现将相关文件进行转发传达,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根据本单位情况,制定贯彻落实本单位法治建设相关措施,提高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河东区卫健委综合监督科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