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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持续开展 《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1-31|来源: 河东区... |浏览次数:549|专栏: 新闻荟萃 分享到:

自2021年1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以来,诚信建设正式进入法治轨道,至2024年1月1日,本条例正式实施三周年。

我局持续加强《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贯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社会信用水平,积极营造“以诚润津、以信兴城”的良好信用环境。积极利用局一楼大厅宣传阵地,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通过在大厅播放《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片,LED大屏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引导全局工作人员和广大退役军人提高诚信意识,为推动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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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局开展学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专题讲座,讲座依据各自职能,对《条例》规定的如何发挥社会信用激励和惩戒的作用进行详细讲解,强调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专题学习,提高了全体干部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增强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理念,坚定了诚信信念,有力的推动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宣传《条例》为契机,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重点,以提高社会信用水平为目标,持续普及信用知识,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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