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更新发布四个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为进一步落实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更新发布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上统称《指引》)等四个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指引》延续了此前的体例,分为引言、政策汇编和文件目录三个部分,每项优惠政策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和政策依据进行编排。 此次更新的《指引》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增加了上次《指引》发布之后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特别是2022年党中央、国务院推出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二是将目前已执行到期的部分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删减;三是延长部分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等。 其中,《“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紧紧围绕创新创业的主要环节和关键领域,进一步梳理归并成120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覆盖企业初创、成长、成熟整个生命周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从减负担、促融资、助创业三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39项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突出支持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发展,梳理形成了涵盖21项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着眼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从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等六个方面,梳理形成了109项针对乡村振兴的税费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不断改进税费政策落实工作,不断创新税费服务便民举措,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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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强化券商诚信和声誉约束
为推进证券行业诚信建设,加强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完善中介机构声誉约束机制,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证券行业诚信准则》及《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管理办法》,分别自发布之日起和2022年9月1日起生效实施。 据了解,《诚信准则》定位为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诚信自律行为的主动约束,共五章三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诚信基本义务。聚焦市场与投资者反响强烈的行业失信问题,紧扣与投资者信赖利益直接相关的行业行为准则,覆盖合规、守约、廉洁、诚信文化等不同领域的诚信要求,从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两个维度,对接受协会自律管理的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面向投资者及行业、面向客户、面向监管和自律管理的不同义务提供指引;二是压实机构管理责任。设专章规定机构的管理职责,要求机构应加强内部诚信管理的责任和机制,要求将诚信建设嵌入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和制度建设中,推动诚实守信成为行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三是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明确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状况纳入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 《执业声誉信息办法》定位为自律管理对象执业声誉信息(包括诚信信息)管理的外部约束,共六章二十五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执业声誉信息定义。执业声誉信息包括基本信息、诚信信息和其他正负面执业声誉信息;二是明确执业声誉信息主体范围。信息主体包括证券公司、其境内子公司会员以及接受协会自律管理的其他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评级机构等接受协会自律管理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加协会组织的水平评价测试的考生等。三是建立证券行业执业声誉信息库,将执业声誉信息纳入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并实施自律管理;四是完善执业声誉信息来源,规范其他执业声誉信息的认定程序及记入标准;五是建立执业声誉信息管理机制;六是明确信息公开和查询的有关规定。 据悉,下一步,中证协将督促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落实规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统一相关声誉信息的录入采集标准,建设行业执业声誉归集展示平台,完善从业人员初始水平登记与持续执业记录并重的自律管理体系,强化行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诚信自律和声誉约束,促进行业形成尊崇信义、崇尚专业、忠实责任、珍惜声誉的内生机制,引导行业形成文化致远、专业致胜、责任至重、声誉至高的良性竞争,推动行业守正创新、高质量发展。
两部门: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的意见》,中宣部、公安部于5月10日联合启动“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发动群众力量,汇聚群众智慧,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 根据活动安排,各地各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系列宣传教育,针对易受骗群体开展精准防范宣传,不断推动反诈防诈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着力构建全方位、广覆盖的反诈宣传教育体系。主要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将持续推出反诈报道,强化以案说法,普及防骗知识,切实增强群众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中宣部、公安部将联合工信部、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的从业人员及服务对象开展反诈宣传;联合教育部启动“反诈宣传进校园”活动,在全国高校推广建立校园反诈中心,组建大学生反诈志愿者队伍,开展反诈知识进教材、进课堂及反诈知识竞赛等教育宣传活动;联合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开展“老年人防诈宣传”系列活动,编制《老年人防骗手册》,组织全国老年反诈知识竞赛等,持续掀起宣传教育热潮。 据了解,一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狠抓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和行业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推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国公安机关勇于担当作为、忠实履职尽责,持续开展“云剑”“长城”“断卡”“断流”等专项行动,先后组织全国集群战役150次,共侦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39.4万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3.4万名,同比分别上升28.5%、76.6%。 在强有力的严打高压震慑下,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一年来公安机关立案数同比下降18.7%。国家反诈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构筑防止群众被骗的“防火墙”,直接推送预警指令4060余万条,各地推出预警线索4170万条,紧急止付涉案资金3290余亿元,成功避免6170余万名群众被骗。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将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整体合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强大声势,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有力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住建部: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制度建设
日前,住建部印发2022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从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加快信用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组织实施5个方面对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了要求。 在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方面,要求做好3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暂行规定出台。推动建立相关行业的信用管理制度,在建设工程抗震、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城乡历史文化保护等管理过程中,强化信用监管。二是编制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进一步规范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编制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具体条目,纳入条目应逐条明确信用的内容、公开属性、归集来源和共享方式、更新频次等。三是推进信用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管理标准体系,发挥标准化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础数据标准和信用信息系统技术标准,做好与相关规定的衔接。 在加快信用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明确推进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归集、共享、分析功能。此外,逐步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安全等领域已有监管平台的信用数据统筹,逐步形成标准统一、互通共享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完善已有平台的信用管理功能,加强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和共享,规范信用信息的认定、修复和应用,持续提高数据质量。 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一要加快完成信用信息共享任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决策部署,在企业授权的前提下,逐步将住房公积金企业缴纳信息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向金融机构共享。二要加强信用信息服务市场主体能力。依法依规拓展公共信用信息应用路径,研究推广惠民便企信用产品。优化信用信息服务,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在金融、保险、担保等领域的应用,探索通过与信息使用方联合建模等方式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三要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自律。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行业内部信用信息采集、共享机制,将严重失信行为记入会员信用档案。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依法依规开展会员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督促会员企业守信合法经营、营造公平诚信市场环境。 在建立健全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方面,要推进建立基于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升监管效能的有关部署,研究分领域、分行业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风险分类分级标准,探索对市场主体实施基于信用的差异化监管机制。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基础条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中推广信用承诺制度。研究制定建筑市场失信行为分级标准,进一步明确建筑市场失信行为信息范围,完善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政策体系,规范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的认定、归集和应用。同时,要利用新技术成果提高智慧监管能力。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信用信息管理全过程的自动化、智慧化,提升信用数据综合分析、动态监测的能力。 此外,在加强组织实施方面,要建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用体系建设专家智库,适时开展信用管理试点工作,正面引导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三部门:严厉打击寄递电信诈骗、空包“刷单”等违法行为
近日,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将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对侵害用户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涉寄递电信诈骗、空包“刷单”等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指出,邮政快递业是网络安全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的重要行业领域,是国家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充分认清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主动担当作为,聚力攻坚克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确成效。一要聚焦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实现涉邮政快递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得到明显遏制,社会公众对邮政快递面单信息保护直观感受明显改善,邮政快递领域信息安全管理短板弱项得到有效补强。二要摸清底数,各企业要全面开展排查,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三要坚持合成作战,提升打击效能,对侵害用户信息安全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涉寄递电信诈骗、空包“刷单”等违法犯罪行为。四要严格依法监管执法,严肃查处追责,切实形成高压态势。五要加大整治力度,大力推广虚拟安全号码、隐私面单、网络身份认证等技术应用。六要夯实基础,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同时,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措施落实。要密切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公安机关网安、刑侦等部门要将专项工作与“净网2022”“护网2022”、打击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网信部门要加强与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的协同配合,不断健全完善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措施,切实提升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保护水平。各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全网专项行动的统筹调度、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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